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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5 00:00
各位理事、监事、会员:
市慈善总会自2013年换届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第三届理事会的带领及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全会上下齐心协力,认真贯彻《慈善法》,积极筹募慈善资金,大力开展慈善救助,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现在,我受理事会的委托向各位会员作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收入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慈善总会各项资金收入共计11050.54万元,物资评估作价733.45万元,物资接收236488件。在募集的总收入中捐赠收入10169.79万元,其他收入880.75万元。
(一)捐赠收入(含物资评估价值)
捐赠收入10169.79万元,分为突发性自然灾害、冠名基金、慈善助学、助医助残助老、扶贫专项、一般社会慈善捐款和物资评估等七个方面。
各项收入具体如下:
一是突发性自然灾害接收捐款411.87万元;
二是冠名基金募集资金5646.68万元;
三是慈善助学捐款1652.34万元;
四是助医助残助老捐款388.97万元;
五是扶贫专项捐款1467.48万元;
六是一般社会慈善捐款602.45万元;
七是物资评估价值733.45万元。
(二)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880.75万元,包括会费、利息、政府专项经费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其他项目收入五个方面。
各项收入具体如下:
一是会费收入246.05万元;
二是利息收入153.52万元(市慈善总会捐款专户利息);
三是政府专项经费补助150万元;
四是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320.6万元;
五是其他项目收入10.58万元。
(三)物资接收
接收物资236488件,包括“春节·中秋”两节慰问、“温暖手传心(巧手编织)活动”、“一张纸一件衣献爱心活动”爱心募集,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林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物资捐赠以及一般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等七个方面。
各项物资接收具体如下:
一是“春节·中秋”两节慰问活动接收大米、食用油、棉被等物资27049件;
二是“温暖手传心(巧手编织)活动”接收大米、食用油、围巾、旧衣服等物资25160件;
三是“一张纸一件衣献爱心活动”接收旧衣服等物资11590件;
四是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营养强化配方粉、液体钙、蛋白质粉等物资99012件;
五是广州市林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捐赠饮料3000箱;
六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净水器、20尺光伏集装箱营房、空气能热水泵热水机组等物资102套;
七是一般社会捐赠新、旧棉被、秋装运动服、运动水杯、旧书籍等物资70575件。
二、支出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慈善总会各款项支出共计9931.09万元,物资评估作价700.45万元,发放物资 267416 件。其中:向社会和各类困难群众提供各项公益救助款8715.10万元,其他支出1215.99万元。以上支出分为各项公益救助和其他两大类:
(一)各项公益救助款支出9415.55万元
向社会和各类困难群众提供的各项公益救助款主要用于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抗震救灾款支出684.56万元;
二是扶贫济困、助老和一般慈善捐款支出1698.59万元;
三是助医、助残款支出473.56万元;
四是助学款支出3346.62万元;
五是扶贫专项支出1161.90万元;
六是慈善公益帮扶项目支出1349.87万元;
七是物资评估价值700.45万元。
(二)其他支出1215.99万元
主要用于每年中秋、春节慰问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市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市慈善超市、广东扶贫济困日以及救灾捐赠职能转移公布等项目)的落地执行支出、中慈患者援助项目支出和秘书处的日常运作经费支出。
(三)捐赠物资的支出情况
一是开展“两节慰问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大米、食用油、棉被等物资29302件;
二是开展“贫困山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发放营养强化配方粉、液体钙、蛋白粉等99012件;
三是开展“抗击‘天鸽’台风慰问活动”发放饮料3000箱;
四是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改善部队官兵生活慈善活动”发放净水器、20尺光伏集装箱营房、空气能热水泵热水机组等102套;
五是开展“温暖手传心(巧手编织)活动”发放大米、食用油、围巾等24581件;
六是开展“一张纸一件衣献爱心活动”发放旧衣服物资11939件;
七是开展一般社会救助活动发放文具、运动水杯、新、旧棉被衣服等物资99480件。
三、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珠海市慈善总会帐面上接收的捐赠款项结余2853.34万元,物资结余16359件。结余的捐赠款项中有冠名基金、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等,本会以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符合慈善公益目的为宗旨按捐赠者的要求使用捐赠款。
四、财务管理情况
五年来,本会财务工作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政策法规及本会章程,全面执行《慈善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制度化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接收捐赠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认真贯彻《慈善法》,坚持法治慈善阳光运作
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总会邀请专家、老师解读《慈善法》的有关条例并参加中华慈善总会以及其他省、市举办的学习班。财务部门对照《慈善法》的规定,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均达到70%以上,管理费用严格控制在10%以内。在工作中多与同行业交流和学习,积极开拓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渠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规范财务的审批程序,切实做到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坚持帐目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总会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审计报告通过本会网站平台等方式公开财务信息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理事会成员会议对财务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汇报,接受理事的全面监督。
(三)强化对财务透明度执行情况的财务审计
五年来,总会始终重视审计工作,对财务审计由两类不同的机构先后进行:一审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审计委员进行不定期的审计,及时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控制与评价;二审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会坚持年度审计年年有,重大事项审计全程配合,专项审计不走过场,客观、公正地提高本会的财务透明度。五年来,慈善企业和个人捐赠的款物没出现过任何违规问题。
各位会员、理事、监事、同志们,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在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我们认识到,加强慈善事业的财务管理是一项长期不可懈怠的任务,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把我市慈善事业的财务管理做得更加日臻完善。
具体捐赠情况和支出情况,请见附件内的表格。